购买购房、住房装修、子女教育、婚嫁、旅游等方面的消费支出。 
一、产品简述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新华村镇银行向城区(县域范围)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购房、住房装修、子女教育、婚嫁、旅游等方面的消费支出。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新华村镇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资料
    
1、个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
   
4、婚姻证明。
   
  5、我行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资料原件;
   
6、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六、担保方式
    
保证、抵押或质押。
   
七、还款方式
    
按月等额或其他还款方式。
   
 八、贷款流程
    
  客户到新华村镇银行营业网点、我行便民、400-8888-217热线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银行进行调查及审查审批→落实担保、抵押等相关手续→银行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发放→客户按时足额归还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