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金罚决字〔2025〕5号),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年5号)
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