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新华村镇银行2026年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行2026年二季度重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内容
本行于2023年04月10日向兴国县博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按季结息,分期还本,到期日为2026年04月10日,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年利率5.7%,目前贷款余额450万元。现申请办理借新还旧,金额450万元,期限1年,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年利率5.7%,担保方式为保证及抵押,维持原担保人及抵押物不变。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贷款利率定价水平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发放贷款的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期同类贷款的条件。上述关联交易生效后,本行对兴国县有为牧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在集团客户合计授信余额未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且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
三、关联交易影响
本行作为村镇银行,经营范围包括贷款、存款、票据等业务,上述关联交易为流动资金贷款,是本行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授信业务,不存在损害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银行独立性,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已通过有效的贷审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行上述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已通过我行贷审会、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江西兴国新华村镇银行
2026年4月13日